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竞赛规则
(2017)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审定
二〇一七年六月
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竞赛规则(2017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模型车辆技术标准
第三章 竞赛细则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质询和申诉
第一章 总则
1.1 竞赛项目分类
1.1.1 1/10 电动房车竞速赛
1.1.2 1/10 内燃机房车竞速赛
1.1.3 1/10 电动越野车竞速赛
1.1.4 1/18 电动房产竞速赛
1.1.5 1/16 电动越野车竞速赛
1.1.6 1/16 电动房车竞速赛
1.1.7 1/8 内燃机越野车竞速赛
1.1.8 1/8 电动越野车竞速赛
1.1.9 1/10 电动方程式赛车竞速赛
1.2 竞赛的一般规定
1.2.1 各级竞赛可按年龄段分组进行(细则见规程)。可以进行个人单项、单项团体及综合团体赛。
1.2.2 参加比赛的车辆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可以采用自审和抽审的方法审核模型,如有必要,取得名次的模型要进行复审。
1.2.3 选手报到时将自己的参赛车辆(含车壳)进行编码注册,每名运动员每项允许有两辆赛车参赛,被注册的参赛车辆(含车壳)只能该注册选手参赛,不得转借他人和涂改注册号码参赛。
1.2.4 每名运动员在同一轮次比赛中仅能使用一辆模型车辆,必须要按照自己上场的号码贴号,其它号码或原车商品美饰号码须去除。
1.2.5 参赛选手使用个人感应器,需在报到进行车辆编码时提交个人感应器码号,赛前将感应器号码报裁判录入系统,竞赛中如出现故障由选手自行承担后果。
1.2.6 比赛中,所有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维修区进行。
1.2.7 凡是危及安全、妨碍比赛的模型车辆或装置,裁判长有权禁止使用。
1.2.8 比赛开始前15分钟静场,裁判员或工作人员搭建或整理场地时,视为临时静场。
1.2.9 比赛开始前15分钟开始检录,隔1分钟点名1次,核对运动员和模型车辆;3次点名不到者,该轮比赛作弃权论。
1.2.10 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以外,将无线电遥控设备交到“电台管理处”(含2.4GHz或其他频段的、以无线电跳/扩频方式工作的遥控设备)。
1.2.11 允许1名教练员或1名领队或1名同队队员入场从事助手工作。内燃机越野车选手可以携带两名助手。按规定入场的助手只限于做协助工作。
1.2.12 以下情况该轮判为零分:声明弃权、检录点名或出发点名未到、有严重犯规行为。
1.2.13 排列个人名次时,若无具体规定,除前三名外,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团体赛记分和名次排列方法在规程中规定。
1.2.14 比赛须按日程连续进行。遇下列情况总裁判长有权提前、推迟比赛,或按规定缩减预赛、决赛轮次和竞赛时长、变动场地、气象条件改变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