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教师参加工作后也要挣“学分”

[复制链接]
sukay 发表于 2015-4-20 2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将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要求的,将暂缓教师资格注册。
  据了解,山东省把中小学老师的专业发展作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条件,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每5年的一个学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继续教育学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还公布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学习学分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上对教师培训、考核、管理、使用进行了系统设计。
  山东是我国教育大省,截至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职工69.79万人,全省普通高中共有教职工15.26万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