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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 2022-02-08 14:53:16  查看次数: 285    

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湖北省体育局、湖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体〔2021〕69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8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20217月,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了全国体教融合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把体育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体发〔2020〕1号文件精神,在省政府领导下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共同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1月,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启动了我省《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专班研究了党中央国务院、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等部委、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以及外省(市)出台的关于促进青少年教育、健康和青少年体育有关政策文件,多次省内外实地调研,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体教融合的先进做法,研究我省青少年体育和体教融合发展现状,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难点堵点、梳理对策措施,并通过召开体育、教育领域基层代表和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1年4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先后征求了全省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对接、沟通,形成《实施意见(审议稿)》。10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审议稿)》。12月,省政府审核同意印发到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二十八条

一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主要包括:提高学校体育课程质量普及幼儿体育活动丰富学校课余体育活动推进学校代表队建设完善学校体育考试制度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加强体育院校建设。

二是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主要包括: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完善运动员奖励激励机制。

三是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构建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完善高校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政策。

四是深化体校改革。主要包括:促进体校高质量发展强化体校文化教育。

五是规范社会体育组织。主要包括: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提供指导。

六是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主要包括:扩大体育师资队伍规模提升体育师资队伍质量保障体育师资待遇。

七是强化政策保障。主要包括:制定体育特长学生保障政策规范青少年运动员管理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营造青少年体育良好氛围。

八是加强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联合督导机制。

四、主要特色亮点

一是赛事共办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学生体育比赛拟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比赛由体育部门主办教育部门配合;对接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赛制规程,组织举办湖北省学生(青年)运动会逐步完善省市县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组设项,扩大青少年覆盖面和参与度。

二是师资共享制定在大中小学设立专兼职教练岗位制度,在学校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打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当体育教师教练的通道支持体校文化教育,建立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制度选派体校优秀教练员到中小学指导训练

三是人才共育。制定体育后备人才拔尖人才升学保障政策,共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将学校体育竞赛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将参加世界全国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单项锦标赛赛事运动员的运动成绩纳入体育、教育系统双方奖励评估机制。

四是政策共融。研究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补贴政策支持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课内外教学活动,并按照规定领取报酬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五是试点先行按照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思路,选择宜昌市、襄阳市、潜江市、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硚口区、黄冈市红安县、十堰市丹江口市、荆门市京山等开展体教融合试点适时适度选择体教融合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体教融合示范县(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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